繁体字是相对于简化汉字而言的。
“识繁写简”,概念很明确,易行可行。
“识正书简”,首先还需明确“正”的概念,统一对“正”的认识。
在大陆,“正体字”包括简化汉字,用简化汉字代替繁体字。其实,属于“正体字”的简化汉字只有2千多个,简化汉字占“正体字”比例较小,但占出现总字次的概率却很高。
在台湾“识正”、“用正”、“书正”,“正体字”包括繁体字,不包括简化汉字。
李宇明司长说:“21世纪的中国,由于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使语言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变化对社会用字的主要影响是:1、通常使用的汉字更加集中。几年来的统计分析表明:600来字就可以覆盖汉语书面语的80%以上,900多字覆盖90%,2400字覆盖99%以上,5200多字覆盖99.99%。”
就一般情况而言,人们不分中外,只要真正学会高频前1000个最常用汉字,即可阅读大陆90%中文出版物,有了进一步自学中文的能力。而这高频前1000个最常用汉字恰恰都为简化汉字。
在大陆,50多年来,不但“识正(包括“识简”,因在大陆,简化汉字属于“正体字”)书简”,而且“识正”、“用正”、“书正”,自然包括了“识简”、“用简”、“书简”。
这已经促成为中外10多亿共用汉字人的习惯。“全面复繁”必须要征求中外10多亿共用汉字人的意见。
我认为汉字简化工作有成绩,也有很多缺点,有不少字“化而不简”:简了笔画,繁了识读;精减了字数,易生歧义等。我始终坚信,汉字形音表意有序化、系统化、规范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简化。
对于中外10多亿共用汉字人已确认简化得较好或易学易用的汉字,何必改来复去、多改添乱?稳定,有利于当今行用;稳定,有利于垂后识古。
对于中外10多亿共用汉字人在用字实践中,确已证明考虑不周、易生歧义的简化汉字,我们何必“死”抱着不改?迟疑不决,纷争不息,弊多利少。
繁简异形,大多数“同意同音”,可对应转换;少量“同音合并、代替”,“异意异形”的“一对多”简化,或致同形歧义,或致繁简异形转换不对称,确属不当。
依我看,“共用文字”趋于“同意同形并同音(或许异音,以适应与对应于不同方言,这是汉字独有的另一特点)”和“异意异形并异音(或许同音,以求表音有序、利于认读有规律可循,这又是汉字独有的另一特点)”,这是文字共同化的一条发展规律。这也合乎共用汉字者的共同需要和利益。
正视两岸四地现阶段繁简各用又需通用的现实,大陆“识正书简,兼容识繁书繁,出版现代书刊不用繁体字(古籍整理出版另论)”,是明智之举。
台湾目前自然是酌情自行。
台湾当局主政人马先生提倡“识正书简”,是历史进步。台湾“识正(包括繁体字),兼容识简书简”(自古以来,对于个人书写,原本宽容),这是台湾同胞的明智之举。
至于进一步说,急需各方为中华民族共同利益坐下来商议。
我说过:
两岸四地不必争个谁败谁胜,谁输谁赢。
两岸四地早日实现“书同文,语同音”(“语同音”不是消灭方言,而是建设汉语标准共同语),就是两岸四地共赢!就是中华民族共同胜利!
就是为中华子孙造福,功德无量!
就是为世界人民作出的新贡献!
两岸四地团结齐心,共同为汉字和汉语整理好崭新的行装吧!
让汉字和汉语以整齐的步代,雄赳赳、气昂昂地迈向全球吧!
[ 本帖最后由 潘德馨 于 2009-10-16 13:0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