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五四運動揭開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序幕,隨著白話文逐漸取代文言文,改革漢字的呼聲逐漸高漲。
1920年2月1日,錢玄同在《新青年》上發表《減省漢字筆畫的提議》一文。
1922年,錢玄同等人提出一套具體的簡化方案,其中提出8種簡化策略,這是第一次系統提出漢字簡化方法。
1923年,胡適在《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的《卷頭言》中說:「語言文字的改革絕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然而「中國的小百姓不但做了很驚人的文法革新,他們還做了一件同樣驚人的革新事業:就是漢字形體上的大改革,就是『破體字』的創造與提倡」。
1928年,胡懷深的《簡易字說》出版,這是為簡化漢字服務的最早的資料專書。
1930年,劉復、李家瑞的《宋元以來俗字譜》、卓定謀的《章草考》、陳光堯的《簡字論集》等出版。
1931年,徐澤敏的《常用簡字研究》出版。
1932年,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編的《國音常用字彙》出版,收入了宋元以來的大多習用簡體字。
1934年1月,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第29次常委會通過了錢玄同的《搜採固有而較適用的簡體字案》,呈請教育部施行。
1934年,杜定友的《簡字標準字表》出版。徐澤敏的《550俗字表》發表。
1934年,錢玄同又一次向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提出《搜採固有而較適用的簡體字案》。
1935年2月24日,上海《申報》首先刊載《手頭字之提倡》的新聞報導,同時發表了《推行手頭字緣起》和《手頭字第一期字彙》。上海其他報刊紛紛響應,相繼轉載《推行手頭字緣起》。手頭字運動由蔡元培、邵力子、陶行知、郭沫若、胡愈之、陳望道、葉聖陶、巴金、老舍、鄭振鐸、朱自清、李公樸、艾思奇、郁達夫、胡蜂、林漢達、葉籟士等200位當時文化教育界知名人士以及《太白》《文學》《譯文》《小朋友》《中學生》《新中華》《讀書生活》《世界知識》等15家雜誌社共同發起。《手頭字第一期字彙》所收的300字大部分被1935年中華民國政府教育部頒佈《第一批簡體字表》所採用。
1935年8月21日,中華民國教育部發佈第11400號部令,正式公佈《第一批簡體字表》,採用了錢玄同所編《簡體字譜》中2400字中的324個,在當時又稱「手頭字」,這是政府第一次大規模推行簡化漢字。
《第一批簡體字表》,有三條選字原則:
1. 以述而不作之原則;
2. 擇社會上比較通行之簡體字,最先採用;
3. 原字筆畫甚簡者,不再求簡。
8月22日教育部制定公佈了《各省市教育行政機關推行部頒簡體字辦法》。
1936年2月5日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訓令「簡體字應暫緩推行」。《第一批簡體字表》被收回廢止。
1936年10月容庚出版了《簡體字典》,並且在燕京大學開設簡體字課加以試驗。
1937年5月字體研究會發表了《簡體字表》第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