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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文子 于 2008-1-15 22:36 发表 楼上说的有理,也许楼主还是舍不得的。
原帖由 野风 于 2008-1-16 08:13 发表 用加加就用加加嘛!我不明白,号称改用加加的人,为什么总喜欢到紫光的论坛来宣誓一下,用的口气又不是告别。我觉得改用加加只要到加加论坛去报到一下就可以了……希望原来用搜狗的,改用加加,也去搜狗的坛子去告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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