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簡字」,是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繼20世紀50年代《漢字簡化方案》提出後在1977年12月20日提出來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中的簡化漢字。二簡方案分為兩個表:第一表收錄了248個簡化字,推出後直接實行;第二表收錄了605個簡化字,推出後僅供討論,沒有直接實行。
一般認為這個方案把一些不應該簡化的字簡化了,又把一些應該簡化的沒有簡化。並且簡化得過於簡單,社會上使用「二簡字」過於混亂。當時學者普遍認為:相比第一次簡化的漢字,二簡草案大多采取了通行於一種行業、一個地區的新簡化字,約未全定,俗未全成,造成了二簡字不能被廣大人民所接受。並且當時受極左思想統治,人們認為漢字是為工農兵服務的,知識分子是「臭老九」,所以簡化漢字時並沒有徵求知識分子的意見,甚至沒有經過文字改革委員會的表決,事實上不能算是「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因為「二簡字」的簡化不成功,廢止了這個方案,並指出了:「今後對漢字的改革要持謹慎態度,使漢字形體在一個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以利社會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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