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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首,从字面上说,是分析汉字中形体结构的共同部分而归纳出来的字的部类的标目,而实际上他有着两个有联系但又有区别的内涵,即文字学的部首和检字法的部首。文字学的部首是从字源角度考察,为说明汉字的造字结构,从其形体中概括出的某一部类汉字所共具有的、有统领作用的表意单位,亦即表意上的领头字。《说文解字》上的540个部首就是这样。检字法的部首是为了便于形体编排、查找汉字,从字形结构中归纳出的为某一部类的字所共有的形体单位(有些不是独体的字),而不考虑表意的情况。《康熙字典》的214个部首便是这样。现代《新华字典》归并为189个部首,《汉语大字典》再改订为200个部首。
检字法部首是从文字学部首发展来的,但原则却不一样了。所以,在字的归部上两者便时有出入。例如:舅,《说文解字》将其归为“男”部:“母之兄弟为舅,妻之父为外舅。从男,臼声。”發,《说文解字》归为“弓”部:“射发也,从弓,癹(ba2)声。”很明显,这是从造字结构对语义的体现考虑的。但《字汇》只考虑查字方便,将两者分别归入了臼部和癶(bo1)部,原有部首的作用便不复存在。
摘自《汉字形音学》,李思维,王昌茂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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