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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汉字有必要全部复繁吗?——从季老的批评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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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0 12:17: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简化汉字有必要全部复繁吗?——从季老的批评说起


季老批评说:汉字简化及拼音化是歧途。祖先用了几千年都没感觉到不方便,为何到我们手里就抛弃了?这不无道理,自然引人反思。
汉字隶变楷盛以后,汉字和汉语经过长期相互磨合,加上社会文化教育和印刷业的发展,汉字字形及其形意关系日趋稳定。因此,大量简化笔画改变字形,必然受到历史传承和现实应用的双重制约。

文字总是要向前变化发展的,总是在不断被选择和淘汰的。文字毕竟不同于一个人的衣服头饰,鞋子袜子,用过用坏不用了可以一扔了事。一些流行过的字也可能被时代淘汰,但使用得越久越广泛的文字,往往弃而不废,死而不朽,有的甚至死而复生。
有时候人们即使明明知道一些文字有缺点,也因需要很难废弃,更不宜随意改来换去。所以,汉字简化和改革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必须谨慎从事,不但要惠今,并且要思前顾后,考虑垂后识古。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事行五十年后,季老批评汉字简化是歧途,这对我们研究今后的汉字改革会有所启示。但是,我认为,我们对汉字简化工作要进行认真反思,与主张简化汉字全部复繁是两回字。

我们也可这样想:简化了2235个常用字,全国几亿人相继用了几十年都没有感觉到不方便,为何到我们手里就要重新全部复繁呢?那也需要顾虑到今用和垂后识古,作周密细致的考虑,谨慎行事。对于简化汉字,应该逐字逐类作具体分析, 不宜笼统地全面肯定或全面否定。
简化汉字不是一个人心血来潮搞出来的,一大批专家化了极大心血集思广益的结果。今天看来,由于历史原因,简化工作确有不少欠缺。但是,简化汉字毕竟已经推行五十多年了,目前,中国十多亿七十岁以下的民众,已经习惯了使用简化汉字。他们中的极大多数人学用汉字,首先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中信息交流的实际需要。他们学习古文化,不全都必需要直接阅读由繁体字印成的古籍。简化汉字全部复繁,需要十多亿民众人人改变已养成的用字习惯,容易吗?五十多年来,我国增添了、出版了无数使用简化汉字的书刊报章、文献资料,如果简化汉字重新全部复繁,会大量加重后人的学习负担。有必要吗?

简化汉字重新全部复繁,不是少数人说了算,恐怕还得要由广大人民群众作抉择。这并非易事。我们要正视现实,坚持汉字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化解繁简纷争。
我们不要过分夸大繁简汉字间的实际差异,扩大繁简纷争。在2235个简化汉字中,有1753个是类推简化字。例如,依金、糸、言、鱼、贝、鸟、马7个偏旁简化的字,就达870余个,除偏旁言、金外,其余5个偏旁繁简之间的形体差异并不大,形存线索,易学易记。我想,这些依形旁类推简化的字,基本上有序可循,记少就能识多。例如你只要识了这7个偏旁,就可类推识得870余个繁体字,而识记这7个偏旁到底又有多难?再说,这2235个简化汉字,大多数是高频用字,覆盖语料超过90%。人们初学时稍多费一些功夫,学了即能用,能边学边用,越学越熟。因为常用字能在不断使用中反反复复得到巩固。

对已经掌握了简化汉字的人,如果真有需要去学习繁体字,那也并不难。我举一个例子,于丹生于1965年,从小识的、读的、记的、写的,不都是简化字吗?她一定是后来需要,才去学识繁体汉字的。尽管如此,她不是照样能钻研《论语》和《庄子》吗?她不是仍用简化汉字写成了《于丹论语心得》和《于丹庄子心得》吗?

我说以上那些话,决不是说简化汉字完美无缺,十全十美,更不是贬低繁体汉字。我只是从历史和现实结合层面上,说这番话的。我也认为汉字简化工作有很多缺点,特别是忽视了汉字形音表意有序化、系统化、规范化,所以有不少字化而不简:简了笔画,繁了识读。我始终坚信,汉字形音表意有序化、系统化、规范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简化。简而言之,形音表意有序化,才是与语言结合后的世界文字(包括汉字)发展的必然趋势,才是规律,才能取得最好的简化效应,才能满足人们学用文字的迫切需要。
汉字简化工作虽有缺点,但事已至此,简化汉字不可能也不必要再全部复繁。全部复繁,会生出许多新问题,也许变得更复杂。我认为,对简化得不当的那一些汉字,应该认真研究,早作调整,不要总是久拖不决,使繁简纷争历久不息。

当今之计,是海峡两岸四地有关部门应该尽早坐下来,共商统一汉字大计,听取多方意见,实事求是地权衡繁简利弊,合理取舍(如为了两岸书同文,退一步将一部分依偏旁---主要是形旁”---类推简化的字复繁,作为印刷体,原简化字或可作为手写体,只要影响不大的话,也该考虑。但文字改来复去总非好事,需谨慎处理)

中华民族应该早日实现书同文,为人民、为中华民族子孙后代造福,为汉字国际化作贡献。
实现书同文功德无量,必定成为千古传颂的特大好事。

[ 本帖最后由 潘德馨 于 2009-10-13 16: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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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0 13:34:27 | 只看该作者
简化汉字重新全部复繁,不是少数人说了算,恐怕还得要由广大人民群众作抉择。这并非易事。我们要正视现实,坚持汉字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化解繁简纷争。
说得好!
3
发表于 2009-3-30 13:58:49 | 只看该作者
个人以为,关于简繁之争的话题,不会有什么钢铁一般的律条性结论,丧气一点儿的话,还是屈服于现状为最佳。
冷僻理由之一:无论是废简从繁,还是弃繁就简,对于已经存储下来的信息更正,或者软件的兼容,也是一项不知多么巨大的投资,省省劲儿吧;内耗已经十分巨大了,当前局面下——不折腾。
4
发表于 2009-3-30 17:42:39 | 只看该作者
左总终于露面了。
5
发表于 2009-8-24 15:07: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还是不要废简复繁了,能按潘老的论述去改良汉字,那可能真的是三生有福喽!
6
发表于 2009-8-24 17:16:34 | 只看该作者
我始终坚信,汉字形音表意有序化、系统化、规范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简化。


重读长文,更觉十分在理。
7
发表于 2009-8-24 18:38: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ZXD4G 于 2009-3-30 13:58 发表
个人以为,关于简繁之争的话题,不会有什么钢铁一般的律条性结论,丧气一点儿的话,还是屈服于现状为最佳。
冷僻理由之一:无论是废简从繁,还是弃繁就简,对于已经存储下来的信息更正,或者软件的兼容,也是一项不 ...

就是就是
少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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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21:11:08 | 只看该作者
不过,说句实话,繁体字,确切说应该称为“正体字”个人认为学习起来很有必要,但是书写起来确实是有些麻烦,不过“正体字”不能因为其书写麻烦而就彻底的放弃其文字传承,毕竟中国文字的传承是有必要继承的,可以在适当的情况下允许人们自由的来根据自身习惯来使用“正体字”或者“简体字”,政府不应该干预个人文字使用的习惯。

政府应该立法为:“正体字”和“简体字”同为中国官方认可的文字,“正体字”和“简体字”在文书上具有同等使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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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3 16:29:19 | 只看该作者
//说句实话,繁体字,确切说应该称为“正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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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陆,确切地说,“正体字”包括简化汉字(但不包括繁体字)。其实,简化汉字只有2千多个,且已属于“正体字”。简化汉字占“正体字”比例较小,但占出现总字次的概率却很高。

[ 本帖最后由 潘德馨 于 2009-10-15 15:17 编辑 ]
10
发表于 2013-10-31 11:31:45 | 只看该作者
augustheart 发表于 2009-10-14 15:16
我很想引用马云的一句话:
当一个人成功后,他所说的一切都成了真理……

凡事有天枢,不可干而逆之,逆之,虽成必败,虽盛必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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