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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下面的新闻【8.9日新鲜出炉,好不容易找到的】
《标点符号用法(修订)》《数字用法(修订)》通过结项鉴定
2010 年6 月23日,《标点符号用法(修订)》《数字用法(修订)》结项鉴定会在北京召开,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出席了会议。
《标点符号用法(修订)》和《数字用法(修订)》两个课题分别是对1995年发布的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和《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进行修订,由北京大学中文系承担。《标点符号用法(修订)》研制组主要成员为沈阳、刘妍、于泳波、翁姗姗。《数字用法(修订)》研制组主要成员为詹卫东、覃士娟、曾石铭。鉴定委员会由冯志伟、于根元、杜永道、刘一玲、沈浦娜、郭锐、张伯江、温儒敏等语言文字学专家组成。
鉴定委员会组的研制报告,审阅了标准修订文本及相关材料,审议后认为,《标点符号用法(修订)》课题组对原标准中有关标点符号的定义进行了增补和修改,对标准的结构形式、文字表述和示例进行了全面调整,对标点符号的各种适用场合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增强了标准的实用性。标准内容全面,规定合理,操作性强。《数字用法(修订)》课题组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原数字用法标准的意见以及深入调查数字使用现况的基础上,对原标准的相关内容做了修改和完善,对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这两种数字的书写形式做了科学、明确的分工,增强了标准的实用性。标准研制基本成熟,内容全面,规定合理,操作性强。
鉴定委员会一致通过了两个修订标准的结项鉴定,建议课题组根据鉴定意见对标准文本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报送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
[ 本帖最后由 kingdick 于 2010-8-9 14:1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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