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绝唱! |
| 一转眼,已经四周年过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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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十年,短短三天,我们相聚,你们相伴。笑过,走过,感恩过…… 残缺依然在,为了未来的绽放美丽 有你们不断的增砖添瓦,紫光一定会光照华宇……” 以上这段文字,似乎比照片更精彩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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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2# 野风 听风管的这个口气,这可是首次聚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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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2009年9月的版聚三周年,还有一个月的时间! 当初听说有版聚的时候,很是激动! 记得当时工作比较忙,可能走不开,但是最后,我还是想方设法去了北京,而且还比其他人多呆了两天!o(∩_∩)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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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睹了四大管、版之风采”这句话肯定不对, 你凭什么把现任的krsun 版主去掉? 难道他现在不是版主吗? 再说论坛谁大谁小, 也不能由你说了算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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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angyanhan 于 2012-8-5 12:19 编辑 (一)我没有说:“照片上是四个人”,我是说,“一睹了四大管、版之风采”。在目前的紫光论坛里,“fengyu29”的确不是版主啊?难道我说“一睹了四大管、版之风采”这句话不对吗? (二)在这个帖子里,我只见到“龙城水秀”在1楼、风管在14楼发过这张照片,没见到您发过这张照片啊? (三)作为我这个只有两个多月会龄的紫光会员来说,当头一次目睹了这几位版主的尊容,心里自然高兴,就把这张照片重发一次,并加上一句感慨标题:“终于一睹了四大管版之风采”。若不重发这张照片,读者会明白“终于一睹了四大管版之风采”的指向吗?就是这个意义啊! (四)还是那句话,你蓝天版主虽然有诗人的文采,却缺少那诗人的心胸!呵呵! (五)删不删我的帖子,是您的权利。说不说话,是我的自由。难道您不觉得,您这样做很过分!有失你版主的身份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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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那个帖子你如果发到我管理的板块,我就会删掉的。 属于重复别人的帖子,而且篡改了我原帖的标题。 |
| 另外,这张照片是我剪裁后发过的,名字也是我标的。你重复发一次有何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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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上明明是六个人,你非要说四个人。 就算你把现在不当版主的fengyu29去掉, 也是五个人,根本不是四个人。 这不是我心胸宽窄的问题,因为照片上也没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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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紫光蓝天 于 2012-8-5 10:06 编辑 老王在别的帖子中也用到四大管版的说法。 我觉得这种说法不对。 紫光并非只有四个管理和版主。 |
| 遥想2009年9月4日~2009年9月6日,短短的三天时间,却是令人难以忘却的回忆! |
| 就要三年了!时间过得真快呀! |
| 不可能咯~ |
不知在版聚三周年的时候,能否再聚会一次?![]() |
| 哦!很温馨的说…… |
| 期待再次相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