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美国一般小学生能识读的字,至少一万,有说几万。中文,识得 翻、领 两字,即可容易地学会翻领,英文,识得folded、flap、collar 三字,你不会知道翻领是 lapel。就算你原来不晓得 翻领 是什么,只要懂得 翻 和 领,还是猜得出来,联想得到。你不懂 lapel,看到 lapel,无论如何联想不到 是 folded flap of cloth in front of a jacket or coat。说 学中文的孩子,到了十二岁还会觉得 识读 一万个汉字 很难,美国小孩会说:“I've been able to recognize more than ten thousand words at fourth grade”。让白话取代文言,并不等于任由罗嗦,取代精炼。现代的科技文献,越来越罗嗦,行文拗口,读起来益觉心神负担加重,这往往可以透过优化句子结构,删减赘词冗句,增加标点符号,加空格 等等,来解决。只不过,制定规范的人,却只在意一篇文章,机器解析起来是否容易,而不是在意 人读起来是否容易,无异乎削足适履。让人去迁就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