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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世界文字共同的发展规律:从以形表意到形音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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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德馨
时间:
2008-6-10 11:03
标题:
世界文字共同的发展规律:从以形表意到形音表意
世界文字共同的发展规律:从以形表意到形音表意
一、文字发展从以形表意到形音表意
汉字改革,离不开对文字发展规律的研究 。
我不是专业文字工作者,不过是一个普通退休老人。小时候,我学习汉字,后来使用汉字,也教过孩子识汉字,亲身体验了汉字的优越和缺点。我自知缺乏语言文字功底,但因深深热爱汉字,迫切希望汉字去弊存利,完善体系,变得更便于后代学习和使用,更便于向世界传播。因此,就算是一个似痴老人说梦话,我谈一点自己的想法,希望抛砖能引出玉来。
长期以来,我国语言文字学界受西方语言文字理论的影响,流行着人类文字发展“三阶段论”:“世界文字的发展规律是什么?只有一句话:表形,表意和表音”;“文字制度的演进包括形意文字,意音文字,拼音文字三个阶段。汉字是一种意音制度的文字”;“汉字的前途必然是拼音文字”。
我对上述“三阶段”论断表示质疑。文字是因人类的社会交流需要而产生、而存在、而不断发展的。以形表意贯穿文字发展的全过程。索绪尔把世界文字分为表音和表意两种体系,我国语言文字学界把文字发展分为“表形,表意和表音”“三阶段”,这都不能正确地完整地反映不同阶段文字的本质,也影响了对行用了几千年的汉字体系的正确定性。直至今日,语文学界对汉字体系还众说纷纭:有的说是“表意文字”,有的说是“音意文字”, 有的说是“形意文字”, 有的说是“拼形文字”, 有的说是“词素文字”, 有的说是“语素文字”, 有的说是“音节文字” 有的说是“语素-音节文字”,
还有的说是“字符+语词和音节+表意和表音”的文字等等,一直难以统一。
依我拙见,世界文字的发展规律是:从以形表意到形音表意。我们用“以形表意文字” (或称“形意文字”),可以概括与言语结合之前的各种古老文字;用“形音表意文字” (或称“形声表意文字”) 则可以范围与言语结合后的世界各国文字。名称是由本身性质决定的。以上名称不但可以反映两个不同阶段文字的性质,还能表明文字的目的和主要功能,以及达到表意目的的手段。人类古老文字都经历了“以形表意阶段”,而后进入“形音表意阶段”。当今世界上各种有音文字,尽管结构模式和特点有所不同,但同属于“形音表意阶段文字”。
许慎在《说文序》中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为了便于说明本人的观点,我仿许慎,假设一句(还请专家指教):“人类初作语,盖依类拟声,故谓之言,其后与文结合,声形相益,谓之词。文者为事物命名,词者,因字浸多而丰富也”。
若把许慎上述文字中的“仓颉” 理解为“人类祖先”,把“言” 理解为“言语”, 我们说,早在一千九百年前,许慎就巳经对此前的文字发展过程及与言语的关系,作出了高度简要又合理的概括,而且直到今天还有其现实意义。(注:我说的语“词”,与文字的“字”对应,但不对等。汉字单音孤立。与言语单音节语词对应的单个“字”,即是单字词;与言语双音节或多音节语词对应的是由两个或多个字组成的“字组”。 “字组”或是字与“单字词”的复合,或纯是“单字词”的复合词,写下来就是两个字或多个字。
人类祖先初作书时,“文者,物象之本”。“物象” 可能是纯粹“表形”的图画,不一定就是文字。“物象”只有到了用于交流表意,并得到社会约定俗成肘,这才成其为许慎所说的“文”。
原始人类在“初作书”以前漫长的年代里,虽则集群聚居,但需要和能够交流的信息还不多,内容都与身边具体的人和事物密切相关,且能发出的声音数量很少。用手势、叫声、表情等作简单交流时,多数离不开直接使用或指点“实物示意”;继而“以物代物”示意,如用兽皮兽骨代兽,用树枝、石头、结绳等替代物示意或计数;后来到了“画成其物”,用直观写实的“物象”来“代物表意”。 许慎概括说: “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 “文者”有形而“无声”,只是以形表意。象形文“依类象形,随体诘诎”, 指事文“ 视而可识, 察而见意”。 “文” 因形象可以引起人的联想,让人“见象思物”,
因而容易流行,但书写起来很麻烦。那时候,会书“文”者少, 而且因人而异,工拙不一,“文”的形体易生讹变;后来,慢慢地逐渐趋简。在流行过程中,“文”成为约定俗成的视觉表意符号,体现了一种密切的形意关系。象形文、指事文的书写方法有所不同,象形程度亦有差异,而且产生流传地域不同,产生时间有先有后,保存条件有好有坏,留传时间有长有短。但凡属“文者”,都是无声的表意形符,人类用其表达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我将它们统称为“以形表意文字”,因为以形表意是它的本质属性。(未完待续,请看续一)
作者:
sanwsw
时间:
2008-6-10 14:37
请勿重复开帖,将续文以回帖形式发表,既方便阅读,又便于帖子的搜索查找。
作者:
潘德馨
时间:
2008-6-12 12:25
谢谢网友指教。
俗话说:“六十岁学吹”打。我年过67岁才学打字,才学上网发帖,弄不懂发帖操作要领和技巧。一看字数限制提示,就以为只有分帖发表。这造成网友阅文不便,特此道歉。
作者:
關長生
时间:
2008-6-12 14:49
世界文字共同的发展规律:从以形表意到形音表意(续一)
世界文字共同的发展规律:从以形表意到形音表意(续二、三)
世界文字共同的发展规律:从以形表意到形音表意(续四)
世界文字共同的发展规律:从以形表意到形音表意(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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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關長生 于 2008-6-12 14:5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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